ST獐子島5月30日起“摘帽” 投資者索賠案訴訟時效即將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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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biāo)題:ST獐子島5月30日起“摘帽” 投資者索賠案訴訟時效即將到期)
5月26日晚間,ST獐子島(002069)發(fā)布公告稱,公司股票交易自2023年5月30日開市起撤銷其他風(fēng)險警示,證券簡稱由“ST獐子島”變更為“獐子島”。
ST獐子島表示,2023年4月27日,年審會計師亞太(集團(tuán))會計師事務(wù)所(特殊普通合伙)為公司出具了標(biāo)準(zhǔn)無保留意見的《2022年度審計報告》,及《獐子島集團(tuán)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帶持續(xù)經(jīng)營重大不確定性段落的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涉及事項影響已消除的專項審核報告》,公司持續(xù)經(jīng)營能力不確定性已消除。
2023年5月26日,深交所同意撤銷對公司股票交易實施的其他風(fēng)險警示。公司股票于2023年5月29日開市起停牌1天,并于2023年5月30日開市起撤銷其他風(fēng)險警示并恢復(fù)交易。撤銷其他風(fēng)險警示后,公司股票價格的日漲跌幅限制由5%變更為10%。
此外,需要投資者注意的是,ST獐子島正因證券虛假陳述被投資者訴訟索賠。2020年6月23日,因ST獐子島2016年年度報告、2017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以及信息披露違規(guī),證監(jiān)會對相關(guān)責(zé)任主體作出行政處罰。
據(jù)ST獐子島2022年年報顯示,公司自2020年起累計收到776起證券虛假陳述糾紛案件,涉訴金額合計12959萬元,截至目前累計支付和解款和判決賠償款共計4410萬元,案件訴訟時效將于2023年6月25日屆滿。
基于法院判決,上海市東方劍橋律師事務(wù)所吳立駿律師提示,凡于2017年3月21日至2018年2月9日期間買入ST獐子島股票,并在2018年2月9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仍可向公司索賠。符合條件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8)報名,參與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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