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達峰國家特征及對我國的啟示
根據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秘書處(UNFCCC)網站公開的最新數據,共有46個國家實現了碳達峰的目標。如不包含土地利用變化和林業(yè)情況(LULUCF),則有44個國家實現了碳達峰的目標。筆者通過對這些國家二氧化碳排放情況及影響碳達峰的相關指標進行分析,找出其中的共性規(guī)律,以期對我國碳排放達峰行動方案的制定起到參考和借鑒作用。
已實現碳達峰國家識別和特征分析
考慮到我國提出的碳達峰目標為能源活動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達峰,本文只考慮將提交到UNFCCC的所有歷史二氧化碳排放數據(包括包含LULUCF變化及不包含LULUCF變化的排放數據)。
判斷一個國家是否碳達峰的標準并不單指在某一年達到最大排放量,而是一個過程,即碳排放首先進入平臺期并可能在一定范圍內波動,然后進入平穩(wěn)下降階段,根據此標準綜合得出實現碳達峰的國家。
根據UNFCCC網站公開的數據,在包含LULUCF情況下,碳達峰國家共計46個,發(fā)達國家如法國、英國、美國等都實現了碳達峰;在不包含LULUCF情況下,碳達峰國家共計44個,巴西和澳大利亞在這一情況下未實現達峰。總體來看,對比包含LULUCF和不包含LULUCF兩種情況,絕大多數國家在兩種情形下的達峰時間一致或較為接近(達峰時間相差范圍為1-4年,僅瑞士相差8年),大多數國家不含LULUCF情況下二氧化碳排放量要高于包含LULUCF下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整體來看,在實現碳達峰后,有些國家的二氧化碳排放趨勢呈現升降反復現象。
根據數據的可得性,同時考慮對我國的參考和借鑒作用(我們認為1992年氣候變化框架公約達成前達峰國家純屬自然達峰或因經濟受損達峰),對所有已實現碳達峰的發(fā)達國家和發(fā)展中國家巴西的人均GDP(PPP)、城鎮(zhèn)人口占總人口的比例、第三產業(yè)占GDP的比重、化石能源消耗占比等來分析已經實現碳達峰國家的特征??傮w特征如下:
一是大部分發(fā)達國家實現碳達峰目標的人均GDP(PPP)在兩萬美元以上,但碳達峰后經濟增長速度會放緩。目前已達峰的國家主要可以分為兩類:一類主要為東歐國家,人均GDP(PPP)為5000美元-1萬美元,這其中有一些國家是因為經濟衰退和經濟轉型而碳達峰,這部分國家主要集中在前蘇聯的加盟共和國和東歐計劃經濟國家,說明盡管經濟增長與碳排放峰值關系密切,但依然可以在較低的經濟發(fā)展水平上實現達峰;另一類為美國、日本、法國等發(fā)達國家,人均GDP(PPP)為2萬美元-4萬美元,大部分國家達峰時間為1997年后,因為嚴格的氣候政策和經濟快速發(fā)展實現了碳達峰,通常實現碳達峰后,經濟增長速度明顯下降,實現了經濟發(fā)展與能源、排放增長的脫鉤。
二是大部分發(fā)達國家在達峰時的城市人口占比均超過50%。城市人口規(guī)模的擴張以及由于生活水平提高導致的居民消費模式的改變,使得一個國家實現碳減排目標面臨巨大壓力,因此,城鎮(zhèn)人口規(guī)模會影響一個國家的碳排放。不管是自然達峰還是受政策驅動實現碳達峰的發(fā)達國家,大部分發(fā)達國家在達峰時的城市人口占比均超過50%,在52.2%-97.0%之間。
三是從產業(yè)結構看,除波蘭外,1996年以后所有實現碳達峰的發(fā)達國家第三產業(yè)占GDP的比重達65%以上,美國等一些國家的比重甚至接近80%。這些國家均是處于后工業(yè)化階段的國家,即第三產業(yè)占比遠超過第二產業(yè)占比,主導產業(yè)大多以高加工制造業(yè)和生產性服務業(yè)為主,所以碳達峰時碳排放強度也相對較低。
四是除芬蘭和冰島外,2000年以后所有實現碳達峰的發(fā)達國家化石能源消耗占比均達65%以上。從能源消耗來看,由于法國、瑞典、芬蘭、瑞士等國家大多發(fā)展了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其化石能源消耗占比在60%以下外,其余國家化石能源消耗占比都高達60%以上。但是,不同國家的能源結構存在顯著差異,一定程度上影響了達峰時間的差異。
五是貿易隱含碳占碳排放的一半。對2000年后碳達峰的國家進行分析,所有國家在碳達峰后仍存在大量貿易隱含碳。數據顯示,這些國家平均進口隱含碳和出口隱含碳占碳排放(包含LULUCF)的比重分別為59.85%和45.08%。隨著達峰后碳排放的持續(xù)下降,包括美國、日本、澳大利亞等在內的碳達峰國家貿易結構向著“低碳”方向持續(xù)優(yōu)化,包括降低高碳排放行業(yè)出口,擴大服務行業(yè)進出口比重以及提升凈進口隱含碳占國內碳排放需求比重等,從一定程度上可以說,碳達峰國家依靠碳排放轉移降低了國內碳排放。
對我國制定碳達峰行動方案的建議
根據不同國家碳排放達峰的特征,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建議宏觀經濟、生態(tài)環(huán)境、金融、能源、產業(yè)、貿易、建筑等部門共同參與行動方案的編制。筆者認為,我國在制定碳達峰行動方案時,應包含LULUCF情況。同時,參考已達峰國家相關特征確定我國各地達峰時間,建立碳達峰預警與考核機制,并將貿易因素納入行動方案頂層設計、編制和實施中。
鑒于LULUCF情況對碳達峰時間、排放量都將產生一定影響,特別是對大多數國家而言,包含LULUCF情況下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總體減少,有些達峰時間提前,因此,建議在制定方案時以包含LULUCF情況下的二氧化碳排放作為管理指標,倒逼地方層面重視LULUCF在應對氣候變化工作中的作用,增加森林、濕地等碳匯資源,為實現碳中和目標奠定基礎。
結合對實現碳達峰國家的分析,不同國家的經濟發(fā)展、城市化、產業(yè)結構和能源結構存在的差異性影響了碳達峰的時間和峰值??紤]到我國不同?。ㄗ灾螀^(qū)、直轄市)在自然資源、經濟發(fā)展等方面的稟賦存在差異,建議在設定地方達峰時間目標時,充分考慮國際上發(fā)達國家碳達峰的特征,差別化地確定各?。ㄗ灾螀^(qū)、直轄市)碳達峰時間和路徑。
考慮到國際上有些國家碳達峰有反復,有的甚至超過峰值,建議建立碳達峰預警與考核機制,針對已實現碳達峰的地區(qū),應定期對其排放情況進行考核,防止達峰后出現不可控的“反彈”現象,給實現碳中和增加壓力。
在行業(yè)和交通等與貿易密切相關的領域制定碳減排政策和措施時,應該充分考慮貿易因素,積極利用貿易手段,對高碳排放企業(yè)進行轉移,包括嚴格控制高耗能、高碳排放產品出口,同時積極擴大同類產品進口,滿足國內需求。開展低碳產品認證工作,對于生產過程氣候友好的產品提高其貿易便利化程度。增加服務貿易比重,大力推進包括環(huán)境服務在內的相關服務的出口,加強對碳減排領域的相關技術和服務的進口。同時,積極考慮制定碳邊境調節(jié)稅。
作者單位:生態(tài)環(huán)境部環(huán)境與經濟政策研究中心